法律主观:
进口货物的组成计税价格中已包括已纳关税税额,如果进口货物属于消费税 应税消费品 ,其组成计税价格中还要包括进口环节已纳消费税税额。 进口 计算 公式:进口=(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率)×率。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
第七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