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法律规定了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如下:
1、劳动合同期满;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劳动者死亡、被人民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等。除此之外还包括单方面解除。
法律客观: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