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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工作调研报告(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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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工作调研报告

  根据20xx年1号文件精神和有关部委的具体部署及益阳市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我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颁证工作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为顺利推进这项工作,市政协成立了以邓坤龙副为组长,政协人资环委、市经管局、市国土局、市房产局为成员单位的调研小组,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发放调查问卷、外出学习考察等形式,对我市草尾镇、阳罗洲镇、泗湖山镇、三眼塘镇和桃江县沾溪镇、成都市温江区等进行了细致的调查研究。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确权颁证的具体内容、上级的有关要求及我市的工作进度

  1、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颁证主体为市国土局。要求全面实施,颁证到组,20xx年底完成任务。目前,我市国土部门已全面完成县级自查,通过了益阳市级的复查,正准备迎接省级预检。

  2、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颁证主体为市国土局。要求全面实施,颁证到户,20xx年底完成任务。目前该项工作尚未启动。

  3、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证——颁证主体为市国土局。要求全面实施,颁证到建设用地权利主体,20xx年底完成任务。目前该项工作尚未启动。

  4、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颁证主体为市经管局。要求全面实施,颁证到户,5年内基本完成任务。该项工作20xx年在草尾镇试点。

  5、农村房屋产权证——颁证主体为市房产局。益阳、市要求20xx年全面推行,20xx年完成任务。20xx年在草尾镇试点,已颁证1508本。

  二、草尾镇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的基本做法、主要效果和遇到的困难

  草尾镇于20xx年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试点。截止目前,全镇19709户已基本完成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实际颁证到户8本。

  (一)基本做法

  1、协商确定参与土地承包的人口

  各村民小组召开户长会议,经80%以上户主同意确定参与土地承包的人口(即确定集体组织成员身份)。二轮承包以后的新增人口和失地农民基本纳入了此次参与土地承包的人口范围。

  2、核实确定现有土地面积

  以二轮土地承包的面积为基础,对现有土地面积进行调查核实,确定实际可以发包的土地面积。

  3、研究制定具体承包方案

  根据“一组一方案”的原则,按协商确认的人口平均分配土地,确定承包经营权,各农户按确定的承包面积享受国家相关惠农补贴;在妥善处理个案的基础上,按“因地制宜,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确定具体地块。

  4、签订合同,登记发证

  各组对农户承包面积、地块核对无误后,村民委员会与各农户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由镇统一进行备案和登记,并报市经管部门统一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二)主要效果

  1、有效化解了当前农村土地纠纷

  草尾镇此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的核心内容是对现有土地按现有人口进行重新分配确权,在大稳定的前提下,按少进多出的原则进行了合理调整,使凡具有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农民均享受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特别是对个案的处理,采取了利益补偿机制,使原多承包了土地的农户在调出土地后得到了适当的补偿,有效化解了近几年来突出的争地矛盾和土地纠纷,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

  2、进一步完善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在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中,部分村组因未签订土地承包合同,致使承包土地四至不清,面积不准,位置不明,纠纷不断。此次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过程中,草尾镇各村民委员会作为发包方均与农户重新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制作了“鱼鳞图”,有关土地承包的各项信息均已登记备案,进一步完善了土地承包合同。

  3、进一步稳定了民心

  通过对承包的广泛宣传,以及对承包土地的合理调整和土地承包合同的进一步完善,让广大农民吃上了“定心丸”。外出农民工可以安心打工,不再担心被收回承包地了,这必将有效促进农村土地的顺畅流转和城镇化进程。

  (三)遇到的困难

  1、承包土地难调整

  由于《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农村土地承包期限为30年,在承包期内“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致使承包土地调整完全只能靠做工作、讲好话。许多在二轮延包时多承包了土地的农户,依据“30年不变”的法律规定,不同意调出承包地。据保民垸村八组组长介绍,为确定承包方案,该组议事会组织召开了17次户长会议,镇村干部若干次上门做工作才达成共识。

  2、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难确定

  由于国家法律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定没有明确规定,致使村组在确定诸如“外嫁女”、“顶替户”身份时,缺乏法律依据,哪些人可以享享受土地承包经营权,只能靠户长会议协商确定。草尾镇部分村民小组把外嫁女的承包地一律收回重新分配,明显与《承包法》相违背。

  3、承包期限难统一

  在草尾镇所调查的621个村民小组中,实行3年一调整的有2个组,占43%;实行5年一调整的有137个组,占22%;实行10年一调整的有41个组,占7%;实行30年不变的有152个组,占24%;实行长久不变的只有27个组,仅占4%。个别村民小组采取的是“增减排档”的办法,即承包面积一经确定即稳定不变,但消亡人口在次年就退出承包地,新增人口在次年按先后顺序排位顶替享受承包权。四民村十组组长认为:“30年不变时间太久了,更何况‘长久不变’?3-5年进行一次小调整比较符合农村实际情况。”

  4、成本太高难维持

  草尾镇19709户,到户的三证办下来,工本费、测量费及工作经费按200元每本计算,每户至少600元。上级明文规定,不能向农户收取分文,所以,颁证经费缺口非常大。

  三、几点建议

  1、积极实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和宅基地使用权证的确权颁证工作。理由有两点:

  一是有要求,上级有硬性规定,20xx年底必须完成。

  二是有基础,国土部门工作力度大,目前我市已完成外业调查和勘测工作。

  2、稳妥实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确权颁证工作。

  所谓“稳妥”,即暂不宜在全市范围内推进。先在有条件的乡镇选择个别村组试点,积累经验,完善方案后再全面推进。其理由有四点:

  一是现行法律有障碍。现行《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期限为30年,《经营权证管理办法》规定,重新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承包期限应符合《土地承包法》的规定,严禁借机调整土地。因此,哪怕是“大稳定、小调整”也与现行法律相违背。1号文件也明确提出“抓紧研究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具体实现形式,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因此,在相关法律制度完善之前,农村土地承包实行长久不变存在法律上的障碍。

  二是实际执行有难度。从我市几十年土地承包实际来看,三五年一小调整的村规民约比较符合人口自然增长的实际需要,容易被农民接受。农民对“长久不变”内涵难理解,是仅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长久不变?还是包括承包地面积与具体地块也长久不变?草尾镇保安垸村八组组长坦言:“本组签订合同的期限虽然是长久,但群众内心没有长久不变的打算,到一定时候根据实际情况再作小调整”,这种认识和打算在调查对象中普遍存在。保安垸村支书认为:“如果实行承包面积和地块长久不变,以后新增人口长久分不到承包地,这不利于农村社会稳定,执行起来也有很大难度。”

  三是上级没有明确要求。目前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从到省级还处于试点阶段,没有全面推进的具体部署与要求。具体做法,各试点县也在探索之中。如果全面推进,既有很大的工作难度,也有可能不符合上级的具体要求而重新返工。

  四是人力和经费有困难。按照农业部和省经管局试点工作要求,此次确权、登记、颁证三个阶段的技术力量、软硬件投入和相关工作经费巨大。按200元每证的标准(含工作经费),全市约需近4000万元。在和省级财政没有配套支持前,单靠市乡财政难以支撑。

  3、依法实施农村房屋确权颁证工作。

  一是坚持自愿原则。《房屋登记办法》规定,房屋登记应由申请人向房屋登记机构提出申请。没有提出申请的,建议不作硬性要求办理。

  二是坚持有偿原则。《房屋登记办法》规定,申请房屋登记的,申请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登记费。

  三是依法提供必要材料,特别是宅基地使用权证明、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房屋质量自检报告或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尤为重要。目前,我市农村集体土地房屋登记基本不能提供上述资料,一旦违规操作,存在很大的颁证风险。

2024工作调研报告

  一、家庭道德建设工作的做法与经验

  1、通过活动挖掘树立道德模范典型。借助于妇联组织不同层次的妇女力量,深入挖掘发现先进典型。近年来,区妇联利用各种契机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大规模挖掘典型、选树典型和推荐典型活动。认真开展先进评选推荐,在全区范围内筛选就业创业、社会公益事业、五好文明家庭、维权志愿者、助人为乐模范等精神文明典型。通过道德模范评选评选,选出事迹突出的模范,予以表彰奖励,并将他们的感人事迹在网站,媒体上公开,号召广大妇女同志都向他们学习。

  2、通过宣传宣讲推动家庭道德建设。区妇联通过各种途径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弘扬传统的家庭美德,推动家庭道德建设。近年来在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日报,连云港妇女网,江苏省妇女网等公众信息网广泛宣传道德模范人物的感人事迹。通过宣传她们的孝老爱亲、诚实守信、敬业奉献等先进事迹,弘扬她们的高尚品德和正能量,在全社会营造一种积极向上、崇尚正气的浓厚氛围。通过身边的真人实事大力宣传家庭道德建设,用道德的力量感召妇女、鞭策妇女。

  3、运用文化活动弘扬家庭道德文化。“家庭道德建设归根到底是一种文化现象,把抽象的家庭道德规范转化为家庭成员的道德行为和道德习惯,是推进家庭道德建设的重要手段。”近年来,新浦区妇联充分利用妇女大讲堂、亲子大讲堂、女企业家协会、区巾帼志愿服务队、区老年人协会等组织和平台,围绕热点话题,坚持美德引领,邀请了成功的女企业家,举办了多期高品质的示范讲座。区妇联通过广场群众文化活动,向广大群众进行宣传,不断扩大家庭道德建设在全社会家庭成员中的感召力和影响力,为促进邻里融洽、家庭和睦,提高群众道德素质和推动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家庭道德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

  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带动着家庭,给家庭注入了现代文明的气息,催生着现代家庭文化和生活方式的形成。同时,伴随着社会结构状况和运行方式的变化,现代家庭道德建设面临着新形势和新问题。

  一是婚姻关系日益脆弱。近年来离婚率一直呈上升趋势,是婚姻脆弱的突出表现,这一情况在全国都具有普遍性,沿海及发达地区更为突出。市场经济下金钱和物欲的腐蚀,试婚、傍大款、未婚同居、未婚先孕、婚外恋、情人潮、家庭暴力等现象增多,单亲子女增多。不同性质的婚外情、家庭财产纠纷和家庭暴力,是导致婚姻脆弱的重要原因。

  二是血亲纽带不断松弛。现在大多数家庭都是独生子女家庭,工作和生存压力较大,生活节奏快,亲子间缺少共同话题,难以沟通。加上对子女普遍存在溺爱现象,缺乏合理的引导和正面的批评,致使许多孩子好逸恶劳、自私自利、心理承受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差。血亲纽带松弛,直接导致“孝子错位”与“厚小薄老”,家庭关系中普遍以儿孙为轴心,老人在家庭中的地位降低,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开始逐步丧失。另外,“丁克家庭”和“空巢家庭”日益增多,“空巢家庭”的增多,使老人晚年孤独、寂寞、悲哀,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

  三是邻里关系渐趋冷漠。人首要的关系是家庭,但家庭不是悬在空中,而是存在于社区中的。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所以邻里关系是社区中一种最基层的关系。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小家庭的普遍存在,无线通讯和电子媒介的日益发达,原来拥有地缘优势的邻里之间的来往和沟通减少,有的甚至“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家庭与家庭之间缺乏应有的团结互助和友爱精神。一些乱扔垃圾、公共利益、财务借贷等造成的邻里纠纷数量日渐增多,据统计,在受理的民事案件中,20%是邻里纠纷而导致矛盾激化。

  三、家庭道德建设的对策建议

  家庭道德建设重在通过先进文化引领,在先进文化的引领下,家庭成员的道德素质会有所提升,良好的家庭道德风尚就会逐步形成。

  1、以学习培训引领家庭道德文化的构建。要以学习型家庭建设为抓手,结合“女性素质提升”工程、家庭道德教育宣传实践月活动,妇女大讲堂、留守流动儿童书屋为平台,顺应广大妇女和家庭对精神文化生活的新期待,通过举办各类培训讲座、讨论座谈、读书活动、演讲征文、宣讲报告等学习方式,推广终身学习、互动学习、快乐学习的理念,提高妇女和家庭成员素质,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使家庭学习蔚然成风。同时通过婚姻家庭指导中心、维权驿站等机构,提供情绪疏导、婚姻家庭关系指导、法律援助、权益维护等服务,为广大妇女和家庭提供法律知识,力争源头预防和化解因不懂法、不懂生活艺术而导致的婚姻家庭纠纷。提升道德鉴别力,形成健康、文明、向上、和谐的良好家风。

  2、以特色活动推动家庭道德建设的深化。为使家庭道德建设保持旺盛和持久的生命力,要依托妇联宣传教育阵地和丰富多彩的活动载体,以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重点,持续做好妇女和家庭的思想道德教育。妇联组织要积极探索和把握家庭道德建设发展规律,抓住每年“三八”节、母亲节、六一节、建党节、国庆节等节日契机,组织开展“最美母亲”评选,“美德进我家”、道德模范评选、“五好文明家庭”评选等各类道德实践活动,培树表彰各类优秀典型。组建家庭健身队、巾帼文艺宣传队等若干家庭志愿者队伍,建立妇女文化活动点、家庭文化中心户,开展“美在家庭”、“家庭文化艺术节”、“家庭文化展示”、“家庭运动会”等贴近群众需求、贴近实际的群众性文化活动,针对留守儿童、空巢老人、单亲母亲等特殊群体开展各类关心关爱、扶贫帮困的巾帼志愿服务活动。要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在家庭文化建设中的优势,不断延伸家庭美德建设,提升家庭道德修养,突出家庭文化的特色和亮点,打造家庭道德建设新模式。

  3、以典型宣传营造家庭道德建设的良好氛围。为了更好的宣传与发展家庭道德建设,要利用在丰富多彩活动中评选出的好事迹新典型组成宣讲团,到街道、社区、乡村等地方宣讲,引导广大家庭从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和优秀品质中受到鼓舞、汲取力量,更好地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要充分发挥具有贴近百姓、强力渗透优势的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通过拍摄电影、文艺晚会、专栏宣传等多种方式,坚持放开宣传妇女和家庭先进典型,从而使每一个家庭成员都能够潜移默化地感受道德氛围。通过广泛宣传先进典型和正能量来教育家庭成员尊老爱幼,夫妻互敬,和睦邻里,建设和谐幸福的婚姻家庭。

2024工作调研报告

  省:

  为了贯彻落实全省三次扩权强县座谈会精神,按照冀政办传[]94号文件要求,由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人事厅、省卫生厅等十一个省直部门组成的五个扩权强县工作督查组,于XX年8月16日—26日,对扩权强县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这是继今年3月和7月面上和系统督查之后进行的第三次督查。从各设区市及扩权县(市)反映的情况看,经过全省上下半年多的努力工作,扩权强县的主要基本到位,上下关系基本理顺,放权效应开始显现,扩权强县工作取得了阶段效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各设区市加强协调,及时调度,扩权基本到位

  按照省三次扩权强县工作座谈会的要求,省进一步完善了扩权,对扩权县(市)反映的问题作了明确答复。各设区市及其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了放权工作推进力度,对70项扩权逐项进行了认真研究,有的转发了省直部门的实施意见,有的制定了本部门具体的操作办法,各项放权措施基本得到落实。石家庄市近期召开了全市扩权强县工作汇报会,听取33个市直部门和两个扩权县(市)的工作汇报,并对梳理出的项目配套资金比例、证照发放等9个方面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和分管副还分别到辛集市和平山县调研,帮助协调解决放权中的具体问题。唐山市再次召开了全市贯彻落实扩权强县调度会,听取了11个放权任务相对较大的市直部门工作汇报,对扩权强县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协调,同时,对于该由设区市统筹规划和统筹管理的交通、社会保险等事项,继续加强了统一规划管理,做到有序放权、放而不乱。秦皇岛市为加快县域经济发展,以扩权强县为契机,参照省对扩权县的放权,在不违背国家规定的前提下,将凡是能够下放给县(区)的经济和社会管理权限全部下放到县(区),凡是县(区)能做的事情全部交给县(区),让各县(区)有更大的空间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促进全市经济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其他各设区市也都采取积极措施,大力推进扩权强县工作。

  从督查的'总体情况看,各设区市把扩权强县工作摆上了重要位置,领导重视,工作主动,措施得力,各项扩权已基本落实到位。

  二、各扩权县(市)抓住机遇,用好,扩权效应开始显现

  扩权强县的实施,增强了扩权县(市)自我发展的能力,促进了职能转变,减少了管理层次,提高了工作效率,带来了一系列的积极变化。

  1、促进了项目建设。由于省里向扩权县(市)直接发布项目信息,扩权县(市)获得项目的机会、项目申报的成功率增加,加上直接向省申报,减少了审批环节,加快了项目进度。上半年各扩权县(市)项目建设数量均有不同程度的增加。如平山县半年来直接办理审批、核准、备案类项目80多个,比往年同期增加一倍以上。丰宁县京津风沙源治理资金比往年提前4-5个月到位,为项目实施奠定了较好基础。宁晋县1-7月份在建、完工千万元以上项目98个,是年计划的1.63倍。黄骅市运作和落实超千万元项目167个,总投资达100.26亿元。

  2、加快了经济发展。扩权后,各扩权县(市)经济保持了快速发展的势头。财政收入普遍保持较快增长。辛集市1-7月份财政收入同比增长29.14%,丰宁县财政收入同比增幅达107.1%。生产总值大幅度增长。定州市1-7月份,全市完成生产总值.1亿元,入统工业增加值7.9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6.5%和162.8%。扩权强县,增强了扩权县(市)的经济发展,增强了整体实力和发展后劲。

  3、调整了发展目标。各扩权县(市)思想,更新观念,重新审视县(市)情,加强了发展战略研究和谋划。辛集市提出了在全省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成中等城市两大目标,制定了工业强市、对外开放、龙头带动、商贸兴市、环境品牌五大战略。大名县提出了发展特色县域经济,打造食品工业城,建设河北、河南、山东三省结合部中心城市的新目标,并委托国家发展改革委宏观经济研究院、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单位的知名专家组成课题组开展战略研究,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实施环境兴县的若干规定》等三个文件。承德、张北、怀来、安国市等扩权县(市)结合规划的编制,对专业规划、年度计划进行了调整和完善,力争使县域经济在期间有一个新的飞跃。

  4、拓宽了发展空间。扩权强县的实施,增进了社会各界对扩权县(市)的了解和关注,提高了扩权县(市)的知名度,对引进项目、技术和人才、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都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各扩权县(市)不仅能够得到设区市、也能够得到省直部门的大力支持,发展环境更加宽松。

  5、提高了机关工作效能。通过省、市有关部门的业务培训和“传、帮、带”,扩权县(市)的同志初步掌握了新的办事规则和运行程序,业务开始熟练,综合素质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扩权县(市)对各部门机构职能进行了调整理顺,积极转变职能,推行“一站式”办公和首办负责制,工作效率有很大提高。冀州市以扩权为契机,加快了市政务中心建设,服务质量、水平、效率大大提高。迁安市围绕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提速工作过程、提高工作质量,全市上下形成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浓厚氛围。

  三、问题和建议

  在督查过程中,各设区市、扩权县(市)也提出了一些问题和建议。这些问题,大部分已在《河北省关于实施扩权强县工作有关问题解决情况的通报》(办字[]94号)文中加以明确。需要重视和进一步研究的有:(一)对符合全省经济发展战略的扩权县(市)的特色主导产业、重点项目优先列入全省发展规划。(二)尽快协调解决项目融资难问题。在申请金融机构贷款时,金融部门要求提供设区市以上发展改革部门的立项文件。扩权后,扩权县(市)审批、核准、备案项目,金融机构还不予认同。(三)部分扩权县(市)扩权后建设用地指标偏紧。扩权前,设区市对扩权县(市)用地指标根据其需要可在全市范围内进行调剂;扩权后,扩权县(市)的用地指标虽然给予了单列,但扩权县(市)建设项目增多,土地需求增加,不能在设区市范围内调剂用地指标,发现有的扩权县(市)的用地指标较扩权前反而减少。如三河市、辛集、武安等市都存在类似问题。(四)部分扩权县(市)对机构

  改革有观望态度,机构不改,不顺,有些工作难以开展。

  针对以上情况,省直有关部门要加大对扩权县(市)所提现实问题的解决力度。结合制定规划和产业专项规划,对符合全省经济发展战略的扩权县(市)的特色主导产业、重点项目优先列入全省发展规划;对扩权县(市)项目融资难问题,尽快厂家解决办法;对项目用地问题,要加强调研,提出可行解决办法;对机构改革问题,要加强督导,加快扩权县(市)机构改革步伐,促进扩权县(市)机构改革尽快到位。

  特此报告。

2024工作调研报告

  磐石市地处半山区,矿产资源比较丰富,目前已发现的矿产有44种,硅灰石、方解石、石灰石、石墨、镍矿等赋存的储量居全省前列。目前有矿山258个。矿产资源的开发给我市的经济发展带来了较好的效益。同时由于矿山数量多,分布面广,也给矿产资源的执法监察工作带来了新的课题。目前矿产资源违法开采现象还时有发生,矿产资源执法监察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

  主要表现在:

  1、矿产资源有关配套的法规不完善,操作性不强。《矿产资源法》颁布实施以来,尤其是“三个办法”出台以后有关矿产资源方面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使执法监察工作有法可依。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依照上述法律法规和《吉林省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管理条例》来查处和办理矿产资源违法行为案件。在查处无证采矿的案件中,常常遇到这种情况,一个人无证采矿刚刚开采三天就被发现;而另一个人同样无证采矿已经干了三个月,在处罚时应按照《省条例》四十五条规定除没收采出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外可以并处8万元以下罚款。由于法规规定的比较笼统,所以操作起来不太好把握,同样性质的无证开采在处罚时当然对造成损失大的要加重处罚,但对造成损失少的或没造成损失的又该处罚多少呢?所以很难把握,往往给人造成执法监察工作随意性大,罚款可多可少,缺乏严肃性。

  2、目前存在的一个普遍问题就是采矿权非法转让问题。“三个办法”已经明确规定了采矿权转让的管理办法,但是一些采矿权人,尤其是一些私营矿山的业主受到利益的驱使,无视法律规定非法买卖矿山,非法转让采矿权,从中牟利。目前相配套的地方性法规还不完善,在依法办理转让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的难度。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也曾遇到过这种情况。有的矿山老板将矿山卖掉后,带着钱跑到外地去了。在查处过程根本找不到卖方当事人,而《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第三项和《探矿权采矿转让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违法行为人是卖方,所以对买方的处理只能是吊销采矿许可证,而原发证机关又是上级机关,所有这样的案件在处理上很难操作和办理。

  3、在我们实际工作中经常会遇到一些法律法规所不允许的违法行为,而这些法律、法规对这种行为没有规定法律责任,所以在执法监察工作中,对这些违法行为不能处罚。例如《吉林省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非法采矿者提供勘查资料,电力和火工材料。对于这些助纣为虐的行为,法律没有规定如何处罚,只能是批评教育,所以造成你说你的,我干我的,起不到真正教育作用。也给执法监察工作带来难度。

  4、机构改革后,磐石市地矿局仍单设,但属于事业单位。由此,执法人员没有公务员身份,虽有授权,但发生诉讼就可能有败诉的可能。

  对矿产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建议:

  (一)建立一支高素质严格执法监察的队伍。

  矿产资源执法监察是矿产资源管理工作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对保护矿产资源,促进社会经济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所以建立一支高素质具有执法资格的执法监察队伍是做好矿产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关键。同时要加强基层执法监察人员的学习培训,建立必要的信息网络、探索矿产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中经验。使矿产资源执法监察队伍真正成为矿产资源卫士。

  (二)尽快出台一些有操作性的法规。

  矿产资源法律法规是我们执法监察工作的依据,所以建立完善科学的矿产资源法律体系,对我们执法监察工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多年来的工作实践证明、法律法规制定的越详细、下面工作起来就越容易操作,效果就越好,如果有些法规规定的很笼统,在执行起来就很难,由于每个人的理解不同,执行起来就避免不了出现偏差和错误,造成不必要麻烦,给执法监察工作带来困难。一些地方性法规制定要从地方的实际出发,制定出切合实际行之有效的规定,使矿产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真正起到保护矿产资源,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

  (三)矿产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行政处罚权的授予,要以实际工作出发。目前,现行的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对各级矿产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权限作了明确的规定。对矿产资源的管理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在实际工作中也出现一些问题,例如,目前采取破坏性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的现象时有发生,县级执法监察部门遇到这类案件时在处理上难度很大,按照《吉林省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管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采取破性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的,应由省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处8万元以下罚款;由原发证机关吊销采矿许可证。这样作为县级矿产资源执法监察机关,对此类案件无权作出处罚决定,然而采取破坏性开采的违法行为还带有普遍性,省级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也不可能对这些案件一一处理,但又不能不处理,所以就会造成行政处罚的违法和越权,给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所以各级矿产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权限的授予要根据工作的实际合理地授权,这样才能保证对违法行为及时准确地作出处理。

  (四)防范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应该开展动态巡查。矿产资源的开采有其自身的特点、分布广、远离城镇,偏远山区较多,给违法开采行为造成方便,加上地矿部门人员少等因素,有些违法行为难以被发现和及时处理。给矿产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带来不便,所以要像土地执法那样开展动态巡查,层层落实责任,及时发现、及时处理,把矿产资源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之中。首先要在乡、村两级中建立信息网络,可在乡、村中聘请义务矿管员,责任落实到人,及时反馈情况,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汇报。从源头上防范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其次,对重点矿区,重点矿种、重点地段要加强检查,设专人负责。严看死守,对出现的违法行为给予严肃的处理,保证重点矿区和重点矿种、重点地段矿产资源管理秩序的稳定,这样抓住重点带动全面。再次,对边远地区加强巡查,有些地区山深林密,人烟稀少,是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多发区。加强这方面的管

  理巡查是执法监察人员一项重要的工作。

  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问题,保护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和利用,是矿产资源执法监察的职责,如何做好这方面的工作,如何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需要我们在工作中不断学习、不断探索。只有加强学习认真实践,不断的提高矿产资源执法监察人员的理论水平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才能做好矿产资源执法监察工作。

2024工作调研报告

  根据县会xx年工作要点的安排,6月2号—3号,县内司工委在会党组副、常委会副主任秦贤斌的带领下,就县贯彻执行《省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改进民事执行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执行《决定》的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重视学习宣传。自省会《决定》公布后,县及时组织干警认真学习讨论,并通过标语、短信等方式向社会多方式、多渠道地宣传《决定》的有关内容。县转发了《省关于进一步支持配合人民民事执行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及其相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支持的执行工作。全县基本建立了由、、、司法机关等多方面参与的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三)执行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县始终坚持把司法为民作为执行工作的根本宗旨,开展集中执行、突击执行、专项执行等活动,采取申报财产、查封扣划、依法搜查等措施推进执行工作,使执行难的问题逐步得到缓解。xx年—今年5月,共执结各类案件1524件,执结率为。

  (四)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效果显著。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积极稳妥地处理执行积案1256件(其中委托执行案件43件)、清理执行信访案件14件。自xx年以来,针对权利人为信用联社、工行、农行等金融机构的借款纠纷展开专项执行活动、集中开展了计生部门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的执行、尤其是对青龙米业涉及200多位债权人的系列执行案件的妥善处置,得到了县会负责人的充分肯定。

  (五)执行队伍素质逐步提高。县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重中之重,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警示教育活动,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各种业务培训。xx年1月,院全体执行人员参加第三次全国执行人员综合素质考试,有效提高了执行人员执行生效裁判、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几年来,县执行局的工作多次受到市、县委委、市中院、县的表彰。

  二、当前执行工作面临的问题困难

  1、审判与执行协作配合机制还不够完善。有的案件审判与执行脱节,造成执行困难。如在立案审判阶段采取保全措施不力,没有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结果错失执行良机;有的案件虽然保全,但未严格依法定程序办理,导致被保全的财物被变卖,给当事人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2、执行内部管理工作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案件执行时间跨度较大,透明度不高,申请人无法及时了解执行进度,误认为执行要靠关系,以致当事人对公信度产生怀疑。二是执行工作的考核机制不够科学。上级片面考核高执结率,导致下级将未执结的中止案件不符合法律规定终结条件的案件以程序终结的方式全部统计到执行结案的总数中,有效执结率不高。三是执行工作保密制度落实不够到位,致使部分被执行人轻易躲过追查、逃避执行,群众对此反响较大。

  3、有些被执行人少数部门法制观念不够强。一是被执行人不自觉履行、拒不履行的现象较为普遍。xx年—今年5月审结的民事案件中,当事人自动履行率仅为。二是执行中部门或地方保护主义现象时有存在。从调查的情况看,涉及需要村委会协助执行的案件尤为突出。如沈巷集中区的征地拆迁补偿案件,由于村委会的消极抵触等原因,致使39起案件长期得不到执行。

  4、少数执行干警自身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有的执行法官对案件裁判文书审查不细,法律程序没有做到位,致使执行工作陷入被动;有的执行人员对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在查找上有一定困难的,没有穷尽执行方法努力追查,耽误了执行的最佳时机;有些执行人员遇到比较棘手的案件,方法单一,致使案件久拖不结,未能达到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除了县自身潜在的一些问题以外,执行工作面临的实际困难也是客观存在的:

  1、我国尚未建立起完备的信用制度,市场主体的经营活动缺乏有效监管,被执行人规避、逃避执行现象十分突出,被执行人难找、财产难寻成为普遍现象。

  2、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占较大比例,其中相当一部分刑事附带民事、交通肇事、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等案件,因被执行人下岗、重病、离婚、服刑等原因,往往没有财产可供执行。

  3、联席会议制度落实不够到位、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尚未充分发挥作用,削弱了执行工作的权威性严肃性;有的单位部门不依法履行协助执行义务,导致执行财产难以查找,查找到的财产难以控制,控制住的财产难以变现,变现的财产难以过户的现象依然存在,给执行工作带来困难。

  4、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还不能满足执行工作的实际需要,执行工作中常常面临法律依据不明、执行方法不足、强制措施乏力等困惑。

  三、加强民事执行工作的措施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执行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县应当主动与普法、宣传部门加强联系,以普法教育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省的《决定》、认真领会最高人民《关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做好当前执行工作的若干意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开展以案释法教育,介绍执行流程、措施、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等内容,增强公众尤其是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对执行工作的了解,提高自觉履行法律义务的意识,营造有利于执行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完善执行工作机制。一要努力形成“领导、监督、参与、政协支持、主办、部门配合”的执行工作新格局;进一步加强与、工商、国土、城建、金融等单位的联系与协作,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全面而有效地发挥执行联动威慑机制的作用。二要建立健全各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从源头上化解“执行难”的问题。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工作制度,积极探索非诉讼解决方法,缓解的执行压力。三要进一步拓展创新执行工作方式方法。深化审执兼顾、协警参执等方式,积极探索并运用担保执行、抵偿质押执行、被执行人出境、高消费、强制审计、代位履行等新举措,为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提供制度保证。

  (三)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机制,切实提高执行工作效率。内部要进一步规范审执分立,科学界定执行机构与审判机构的职能分工;进一步明确执行审查权执行实施权的界限行使主体,进一步明确各自职责,建立健全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执行权分权运行机制;充分利用执行信息管理系统,规范执行工作程序,完善执行案件流程管理,落实执行公开,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进一步规范执行评估、拍卖、变卖等环节,严格执行款项的管理、发放工作,自觉接受当事人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度。

  (四)进一步树立司法为民理念,努力促进社会谐。对被执行人无执行能力,申请人又属社会弱势群体的执行案件,要慎重采取中止或终结执行措施,做好申请人的工作,减少这类案件的申诉上访;对涉及需要村委会协助执行的案件,要加强沟通协调,力求取得一致意见,以促进执行工作顺利开展;对需追究担保人负连带责任的执行案件,要在查明被执行人的确无财产执行的前提下进行,尽量减少担保人的损失;对涉及企业银行的借贷案件,要根据不同案件、不同企业的实际情况区别对待,特别是对资金一时紧张而有“造血”功能的企业,必要时要做好银行的工作,暂缓执行,给企业以回旋的空间。

  (五)进一步加强队伍自身建设,全面提高执行工作水平。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努力提警的执行艺术、技能业务水平,引导干警克服怕当事人上访、怕领导过问案件、怕承担责任的消极畏难思想,切实做到执行有力、司法公正。进一步建立健全执行人员的奖惩机制,激发执行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同时对执行人员在工作中不依法履职或执法违法的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

  (六)进一步健全司法保障机制,不断增强执行工作活力。一要积极争取、的重视支持,加大对执行工作的经费保障力度,不仅要确保预算经费及时足额到位,还应从实际出发,根据集中执行、专项执行等实际需要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二要加强与上级的联系沟通,建议上级修改片面追求高执结率的考核办法,建立客观的激励机制。三是自身要进一步重视支持执行工作,在人力、经费物质保障等方面适当予以倾斜,逐步改善执行工作的装备条件,配备与工作相适应的交通、通讯、安全等设备,解决好执行干警的后顾之忧,确保执行工作安全、有效地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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